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作为财政运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那么,集采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执行者,应如何通过操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预留份额或价格扣除落实中小企业政策
通过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可以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主任李东毅介绍,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始终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比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中的规定,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求全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按照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来实行。
湖北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中,我们严格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同时,能由中小企业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尽可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据统计,我们中心2024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 购项目占比达到64.52%。”该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人刘官权说。
山东省聊城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方面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不断优化预留采购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的落实形式。比如,在采购意向公开中明确采购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同时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推动该类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政策。二是建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制度,推动政策落地。
优先或强制采购绿色产品落实绿色采购政策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明确,要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
记者还了解到,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4〕54号),要求将政府绿色采购理念贯穿于采购全过程,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绿色建材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山西省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采科科长刘彦君向记者介绍:“我们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标准的项目,在采购文件中会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在评审标准中增设绿色产品评审因素,并给予其4%—10%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计算方式应在采购文件中提前明确。”
另外,湖北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把优先采购和绿色采购的要求嵌入到采购文件中。刘官权介绍:“对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我们采取两种做法,一是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行加分;二是给予供应商价格折扣。绿色产品采购,有的项目会将绿色标准作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